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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1.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水平。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优先保障范围,确保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逐步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保障学校办学经费来源稳定并逐步增长,为义务教育由“保运转”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保障。 2.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将学校所有收入,包括维持基本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保证事业发展的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加强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监督,防止教育经费被挤占、挪用,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3.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确保校舍达标安全。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选址,科学确定学校规模。规划部门编制的新区、开发区及住宅小区规划和城市旧区改造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中小学建设布点、布局专业规划的规定和要求。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规划设置的中小学建设用地,不得将预留的中小学规划用地改作他用。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对现有中小学用地进行土地登记,核发证书,保护中小学校合法权益,保证中小学校稳定发展。 4.加快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建设,把农村中小学的教师周转房、食堂、围墙、厕所和安全饮水等必要生活设施列入学校基本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装备水平。理科和科学实验室的装备要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基本配备要求,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达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二类配备要求,体育教学器材配备达到《中学、小学体育器材配备目录》要求,生均图书和报刊要达到或超过国家的配置要求。 加强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为义务教育学校配备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电子备课室等信息化设施。城市、乡镇中小学的所有教学班全部配齐“班班通”设备,村完小50%的教学班配齐“班班通”设备。学校基本网络设备及其它信息化教育教学设备满足常规教学及管理的要求。构建网络教育资源建设体系,建设公用教育信息资源库。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5.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标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在编制限额内按规定配齐校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解决乡镇中心校、完小、村小等规模较小的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教育等课程专职教师的配备问题,重点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不足的问题,力争在2012年秋季学期前按照新的标准要求配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 落实县级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调配交流、培训培养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鼓励和引导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开展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学生和从事有偿补课行为。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培养教育教学名师。市、县财政参照自治区的做法设立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和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6.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积极探索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德育工作贯穿在学校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加大对农村课堂教学的指导,支持中小学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开展课堂教学评价,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指导和监测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