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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楚雄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楚政通[2009]21号
【颁布时间】 2009-03-08
【实施时间】 2009-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八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15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09年2月27日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15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继续办理好15号议案,进一步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州人民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失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认真做好失地农民安置和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引导,使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要制定和完善保障失地农民就业的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帮助有就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实现就业;要积极支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要积极协调用地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要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加强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要加强对土地收益金、征地调节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要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继续落实好农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方面的研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互助医疗合作制度。要尽快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促进和规范失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努力化解矛盾
  
  要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征用、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56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09年2月27日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56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继续办理好56号议案,加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州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
  
  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保障农民群众的预防保健和就医需求。要继续加大投入,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设备简陋、落后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科学设置岗位,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偏少的问题,保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完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村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政策,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额预算拨款,提高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水平。要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激发活力,促进乡镇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州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性质,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好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加强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要积极探索和完善科学的补偿方案,逐步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筹资水平相适应的科学补偿机制,不断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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