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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由原部长李学举担任总编纂委员会顾问。李立国部长任总编纂委员会主任、丛书总主编,罗平飞副部长和窦玉沛副部长任总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民政部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省区卷主编任总编委会委员。 (二)专家委员会。 协调、处理丛书编纂过程中的学术问题,保障出版质量。成员由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以及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 (三)总编委会办公室。 负责落实总编纂委员会确定的编辑规划、编辑方针,协助专家委员会指导各省(市)、县(地)卷编辑办公室开展编纂工作,组织编辑培训班。办公室下设编辑部,由中国社会出版社组织专门人员具体联系、落实总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中国灾害志》编辑出版工作。 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总编辑米有录、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张卫星任办公室主任,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中国社会出版社相关负责人、救灾司副司长李保俊任副主任。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卷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民政的省(区、市)政府领导或民政厅主要领导担任本卷编纂委员会主任,民政厅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省卷本实行主编负责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主编,编辑办公室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由民政厅(局)选派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熟悉救灾工作、文字功力好的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卷本的编纂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厅(局)救灾处处长担任,另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和若干名编辑人员。 四、《中国灾害志》的出版规划 《中国灾害志》由四部分构成,共200卷。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卷:共31卷(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二)部分地(市、州、县)分卷:共158卷。 (三)断代卷:共6卷。 (四)灾种卷:共5卷。 五、组织实施 (一)2011年12月,下发通知部署《中国灾害志》省市县卷本的编纂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区卷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并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各地的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上报总编委会办公室编辑部(见第六条联系方式)。 (二)2012年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卷编委会向总编委会推荐本省符合入编条件的地(市、州、县)6-7个,最终入编名单由总编委会确定。入编条件:1.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发生过重特大自然灾害的;2.有地域代表性的;3.有编纂条件的。 (三)2012年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组建地(市、州、县)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 (四)2013年上半年,完成3-5卷省卷本编纂工作,下半年完成10卷省卷本的编纂工作,全年完成10卷的编辑、审稿、出版工作。 (五)2014年完成全部省卷本的编纂、出版工作。同时,上半年完成30卷地(市、州、县)卷本的编纂工作,下半年完成30卷地(市、州、县)卷本的编纂工作。 (六)2015年全年完成98卷地(市、州、县)卷本的编纂工作,完成100卷的编辑、审稿、出版工作。 (七)2016年完成58卷地(市、州、县)卷本的编辑、审稿、出版工作,12月召开编纂出版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八)编辑和出版断代卷、灾种卷。 六、联系方式 总编委会办公室下设编辑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邮编:100032 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杨春岩 010-66061704 13366558816 朱永玲 010-66076941 13501113035 传 真 010-66080560 电子邮箱 zaihaizhi@126.com 民政部救灾司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曹 榕 010-58123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