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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用乙醇等3种原料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化妆品用乙醇等3种原料要求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化妆品用乙醇原料要求 2.化妆品用滑石粉原料要求 3.化妆品用甘油原料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化妆品用乙醇原料要求 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编写《化妆品用乙醇原料要求》,本要求针对性地规定了乙醇的安全性要求及检验方法,其他相关要求及检验方法按相应规定执行。 1. 基本信息 1.1 名称 乙醇 1.1.1 inci名称及其id号 alcohol id:65 1.1.2 inci标准中文译名 乙醇 1.1.3 化学名称 乙醇(ethanol) 1.1.4 《中国药典》中名称 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中名称:乙醇 1.1.5 常见别名 酒精 1.2 登记号 1.2.1 cas登记号 64-17-5 1.2.2 einecs登记号 200-578-6 1.3 分子式、结构式及分子量 分子式: c2h6o 结构式: ch3-ch2-oh 分子量:46.07 1.4 性状及理化常数 无色澄清液体,具有特征性气味,味灼烈;易挥发,易燃烧,燃烧时显淡蓝色火焰。与水、甘油、三氯甲烷或乙醚能任意混溶。乙醇(95%)沸点:78.2℃,乙醇(95%)凝固点:-114.1℃,乙醇(95%)相对密度:0.8129(20℃)。 2. 技术要求 2.1 原料使用目的 乙醇在化妆品产品中可作为溶剂、消泡剂、粘度调节剂、收敛剂等使用。 2.2 原料适用范围 乙醇广泛用于化妆品中。 2.3 限量要求 2.3.1 乙醇含量要求 乙醇(ф/%)≥95.0(20℃)。 2.3.2 乙醇中相关组分限量要求 乙醇中甲醇体积分数(ф/%)≤0.2。 3. 检验方法 3.1 乙醇鉴别试验方法 参见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所载乙醇的鉴别试验方法(见附1)。 3.2 乙醇含量测定方法 乙醇样品含量(ф/%)≥95.0,则相对密度应≤0.8129(20℃)。 乙醇样品相对密度检验方法参见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所载相关内容(见附2)。 3.3 乙醇中甲醇体积分数的测定方法 3.3.1 色谱条件 以(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为固定液; 起始温度40℃,维持12分钟,以每分钟10℃的速率升温至240℃,维持10分钟; 进样口温度为200℃;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器温度为280℃; 载气为氮气。 各组分色谱峰分离度应大于1.5。 3.3.2 溶液制备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无水甲醇(色谱纯)用乙醇样品稀释配置成体积分数为0.2%的溶液。 取乙醇样品作为供试品溶液。 3.3.3 试验方法 精密量取对照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各1μl,分别注入气相色谱仪。进行测定,并记录测定结果。 3.3.4 乙醇样品中甲醇体积分数,按下式计算: фx=(0.2%×ax)/( ar- ax) 其中:фx:乙醇样品中甲醇体积分数,%;ax:供试品溶液中甲醇的峰面积;ar:对照品溶液中甲醇的峰面积。 附1: 乙醇鉴别试验方法 附1.1 取乙醇样品1ml,加水5ml与氢氧化钠试液(取氢氧化钠4.3g,加水使溶解成100ml)1ml后,缓缓滴加碘试液(取碘13.0g,加碘化钾36g与水50ml溶解后,加盐酸3滴与水适量使成1000ml,摇匀,用垂熔玻璃滤器滤过)2ml,即发生碘仿的臭气,并生成黄色沉淀。 附1.2 乙醇样品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乙醇对照品的图谱一致。 附2: 乙醇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附2.1 乙醇为易挥发液体,使用韦氏比重秤测定其相对密度。 附2.2 测定方法 取20℃时相对密度为1的韦氏比重秤,用新沸过的冷水将所附玻璃圆筒装至八分满,置20℃的水浴中,搅动玻璃圆筒内的水,调节温度至20℃,将悬于秤端的玻璃锤浸入圆筒内的水中,秤臂右端悬挂游码于1.0000处,调节秤臂左端平衡用的螺旋使平衡,然后将玻璃圆筒内的水倾去,拭干,装入乙醇样品至相同的高度,并用同法调节温度后,再把拭干的玻璃锤浸入乙醇样品中,调节秤臂上游码的数量与位置使平衡,读取数值,即得乙醇样品的相对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