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一)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 交通运输部认为其他不宜继续保有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 第二十三条 对于申请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停止申请人的5届申报资格,停止所在单位的1届推荐申报资格。 第二十四条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以公平、公正为工作原则。评选委员会委员对评选工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评选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于评选委员会委员违反本条规定的,永久不得再作为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委员;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专业技术职称: 从 事 专 业: 申 报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可使用计算机打印。 二、主要栏目填写内容说明: 工作简历:从大学毕业开始,各时间段从事工作的行业及性质等。 主要获奖情况:申报人获得的各种荣誉,主要指作为项目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总负责人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得过水运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申报人获得的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多人合作项目获奖的,应列明申报人的顺序位。 主持的工程项目:主要指申报人主持设计或勘察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内容应包括工程规模、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参编标准规范:主要指申报人作为编写组组长或副组长,参加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编写的情况,以及对该标准作用及评价的说明。 发表论文(专著):主要指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专著、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以及在国内外影响情况说明。 其他:主要指申报人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等方面成就和效益情况说明。 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属于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此栏不填写,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企业的申报材料此栏不填写。 表格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三、申报人应如实逐项填写申报表,如果没有请填写“无”。 四、本表及加页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电子版字体为“仿宋gb2312”,字号为“小四”。 五、本表及加页请用a4型纸装订,并附电子版。本表中所需附件材料请用a4型纸单独装订成册。各项材料请勿加装各种硬质封面。 六、请将申报书、申报表及附件统一放置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标明申请人姓名,一式4份报相关主管部门。 七、本表可从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或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网站(www.cwtca.org.cn)下载。 申报人声明 本人 (申报人) (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 本人填报的《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