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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11]181号
【颁布时间】 2011-10-14
【实施时间】 2011-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9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1〕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现将《遂宁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遂宁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飓风-a”集中行动战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两类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关停一批不合格场所,整改消除一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隐患。

  二、战役部署和工作重点

  整个战役从2011年10月11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及时召开部署动员大会,广泛动员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迅速落实“清剿火患”战役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4日至2012年2月6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突出整治重点,在前阶段“飓风-a”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已经排查的单位要开展“回头看”。进一步细化量化“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1.2011年10月14日-2011年10月31日

  排查整治重点:旅游景区和城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各地要重点排查旅游景区及周边的文物古建筑、寺庙、餐饮、娱乐及住宿场所;重点排查城区内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码头、电影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安监、工商、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要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11年12月21日-2012年2月8日

  排查整治重点:圣诞、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重点单位和场所,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和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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