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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经济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明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 (九)注重科技管理的知识产权导向。各级政府要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立项、执行、验收以及监督管理中全面落实专利战略。要把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实施效益和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列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评价指标,作为政府科技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进步奖评审的重要依据。 (十)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有计划地在全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逐步整合信息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为企业、发明人和执法部门进行技术研发、专利检索和维权诉讼等提供有效的服务平台和手段。充分利用信息联网、检索工具、文献数据库,为企事业单位科技研发和科技攻关提供便捷、准确的专利情报和知识产权信息,满足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需求。 (十一)稳妥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开展代理服务、贸易许可、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维权诉讼等业务。指导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公信度和诚信度,为社会公众特别是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十二)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将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纳入全市人才战略发展规划,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内容。通过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一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骨干人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专业人才,以及具有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事务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十三)拓宽专利实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信贷支持。专利资产评估应由具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以专利权质押,可优先获得银行贷款。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建立健全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十四)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在使用财政及国有资金、涉及国有资产数额巨大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经济活动中,应提请知识产权部门对其进行知识产权审查,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确保重大经济活动安全、平稳进行。 (十五)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建立由市县两级政府牵头,知识产权部门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宣传网络,重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和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理念和基本知识。加强对重大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四、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十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统筹协调指导,整合执法资源,形成覆盖全市的执法监管网络。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协作机制,提高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运行效率和保护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