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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征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既是基层工作的难点,也是容易引发矛盾、影响稳定的焦点。孙春兰书记、苏树林省长高度重视征迁工作,对在全省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书记指出:“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很重要。和谐征迁的前提是切实依法依政策保障群众利益,但方法好作风深入才能达到预期效果。”苏树林省长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要认真贯彻孙春兰书记的批示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和谐征迁工作法,并不断创新完善,做好工作,确保和谐征迁,确保经济建设需要。” 现将“和谐征迁工作法”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孙春兰书记、苏树林省长的批示精神,依法依规、讲究方法,深入基层、做细工作,把和谐征迁工作法推广好、应用好;要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完善,提升和谐征迁工作法的成效,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和谐征迁工作法 近年来,为实现和谐征迁,全省各地做了大量工作,摸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实践证明,开展和谐征迁应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做法和工作要点: 一、主要领导“五亲自”。市、县(区)人民政府切实发挥好在征迁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主要领导带头抓,把征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亲自调研征迁现场。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被征迁户等多种形式,听取征迁工作情况,了解被征迁群众的建议和诉求,引导群众、发动群众,为顺利开展征迁工作打好基础。 (二)亲自研究征迁方案。组织深入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征迁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工作要求、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征迁工作。 (三)亲自协调重大问题。对涉及征迁补偿具体标准、企业和集体资产补偿、征迁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等重大事项,要召集相关部门统筹协调、逐一解决。 (四)亲自督促征迁进度。动态掌握征迁工作进展情况,狠抓工作计划和措施的落实。对征迁关键节点,要深入一线指挥调度,加强指导,增强合力,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依法高效地加大推进力度。 (五)亲自关怀工作人员。经常过问征迁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注重在征迁工作一线中发现、培养和考察干部。对群众观念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的工作骨干,在评先评优、提拔交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二、工作班子“五尽心”。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选调熟悉政策、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群众信得过的干部以及法律、财务等专业人才,注重工作方法,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一)尽到热心。就地就近设立咨询点,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接待群众咨询,坚持有问必答。对无法现场回答的问题要一一记录,及时予以反馈。 (二)尽到细心。认真细致地开展土地、房屋丈量、房屋评估、地面物清点等工作,不走过场、不重不漏,摸清被征迁土地和房屋面积、区位、权属状况、用途以及群众的家庭结构、生活水平等基本情况,汇总整理好相关资料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尽到耐心。把思想工作做上门、做到家,笑对冷面孔、不怕闭门羹,不厌其烦地做好宣传解释、疏通劝导。对被征迁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和意见,全面收集整理,充分调查论证,反复细致研究,充分尊重群众合理的意愿。 (四)尽到真心。视拆迁户为亲人,真心真意与群众交朋友,多站在群众立场考虑问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群众争取最大利益。 (五)尽到公心。征迁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做到严肃政策,严肃纪律,统一公正,依法准确,维护政府公信力,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损害群众、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组织实施“五到位”。征迁工作的安排部署要周密细致,依法依规,有序运作,使征迁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一)宣传发动要到位。结合征迁工作各阶段,把握宣传导向、内容和节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征迁正式启动实施之前,不仅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户主会、党员会等,还要挨家挨户,面对面、点对点,讲政策、摆事例、说道理,把规划用途、征迁意义、补偿安置办法讲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