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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印府办发[201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9-28
【实施时间】 2011-09-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2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印江自治县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铜署办发电[2011]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以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举措,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职责的积极作用,确保节日期间各项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各类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县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继承任组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杰、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建国任副组长,19个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综合指导、协调、督查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全面落实9月21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项工作安排,组织在本辖区和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政府督查方式进行。

  

  五、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煤矿安全。县安监局、煤炭局要深入煤矿企业,加强对全县已关停煤矿的检查,加大对驻矿安全员的管理,防止出现违规作业;加大已炸封小煤窑的检查,杜绝私挖滥采行为发生。

  

  (二)道路交通安全。县交通局、公路段要加大对全县通车公路安全状况的检查,加快对各危险路段的治理,提高车辆安全通行条件;县交警大队、运管所要进一步强化路检路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运企业、维修企业、客运驾驶员及客运车辆的管理,切实做好源头管理工作,坚决制止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各类车辆带病上路行驶,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乘客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各乡镇道路安联组要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各交通安全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协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重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三)水上交通安全。县海事处要加强对船舶的检查,落实责任制、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凡存在超员超量、人畜混装,救生设备不齐全的船舶,一律停止航运。

  

  (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县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重点检查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车站、学校、网吧及30户以上连片村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居民住宅楼、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层层建立消防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坚决停业整顿。

  

  (五)非煤矿山安全。县安监局要重点检查尾矿库、矿山的开采,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必须立即停产整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做到不留后患。

  

  (六)旅游安全。县旅产办要重点检查旅游景点、景区、宾馆、饭店的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旅游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和治理;加强旅游景点中的险路、险坡和其他危险地段的排查治理,确保万无一失。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县安监局、公安局要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基础检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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