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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1
【实施时间】 201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3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五)实施文化强安战略,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机制。在中小学开设安全基础教育课程并开展防灾避险演练。提升重庆安全工程学院办学水平,加快建设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和考试考核基地,支持高等院校、高职、中职学校设置安全工程类专业,实行“教考分离”。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继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项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安全培训、严格考核后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民生导向、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唱读讲传”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利用“安全与法”、“渝州安全”、《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宣传平台,以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景区。大力弘扬与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建成“12350”投诉举报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开展以乡镇(街道)、主导型企业、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理念,开展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对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100个,创建国家安全社区5个。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常抓不懈。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政绩观,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事故防控作为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市属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健全完善重大安全隐患通报机制。要健全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下达、调度统计、通报考核、年度述职等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三)健全机制,凝聚合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理念,自觉调整和改革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加快建立以各级政府安委会为决策机构,以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为中枢,以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为重要支撑,以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为纽带的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次分明、事权一致的工作合力,切实增强执行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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