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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对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跟进全市“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以“权力阳光运行”为载体,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信息公开向动态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拓展。 1.编制职权目录。按照中央关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结合市政府“精细化”管理目标和机构改革职能划分调整,在全面清理审核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研究编制行政职权目录,逐项列明职权行使的依据、岗位职能规范、绩效评估标准、责任追究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2.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要把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标注清楚,责任落实到人,显示行政权力行使的基本运行程序、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使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监督制约。 3.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把职权目录、流程图和行政权力运行固化为系统程序,上网公开,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4.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全市各级政务大厅,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等融为一体,拓展服务领域,建设好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平台。 (二)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 1.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于每年3月31日前,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绘制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责任,解决政府信息发布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测评机制,解决不更新、公开不及时问题。今年,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市政府网站考核办法,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日监测、季通报、年考评,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3.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通过召开示范单位视频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建点挂牌”责任到人工作。 4.抓好政府机关对内公开试点工作。结合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务晋升、人事安排、财务收支、福利待遇等事项,选择2-3个政府部门开展对内公开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全面推广,使机关内部信息公开透明。 5.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在档案馆(室)、图书馆、社区查询点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各级各类办事大厅,要增设政府信息查询点,档案管理部门要在政务大厅(政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受理政府信息咨询和查询业务。 (三)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以“便民高效,优质服务”为工作标准,推进办事公开。 1.整合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上网公开。建立市长公开电话、市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反馈联动机制,突出抓好卫生、教育、供水、供电、供暖、燃气、医保、社保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办事公开,按照行业有关要求统一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实行办事公开网上透明运行。 2.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大厅和客服中心。完善办事公开的配套制度,落实责任制、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和优质服务水平。 3.组织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承诺办事公开服务事项和践诺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4.完善办事公开监督和考评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和办事公开考核体系;加强民主评议和市民监督员队伍建设;把办事公开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社会稳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软环境建设等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办事公开的综合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