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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衢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衢政办发[2011]135号
【颁布时间】 2011-11-30
【实施时间】 2011-1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6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衢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31.加快农村新型流通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全市年末行政村连锁便利店覆盖面达76%,全年新增建立连锁便利店行政村120个。积极推广新型商业模式,完善农村消费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工作落实。一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市级各责任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年度计划的推动落实主体,要统筹安排好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查。二要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逐项抓好落实,并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三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市发改委要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合力推进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管理创新。要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和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新增财力2/3以上用于民生,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保障实施均等化的资金来源。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效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要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文化和教育等重点领域改革项目;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体制和广电惠民服务工程维护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成后的养护和管理问题。

  

  (三)强化督查考评。一要实施督查通报制度。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在2012年1月中旬将实施情况报送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政府。市发改委要加大对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向市政府提交督查报告、反映情况,并编发专刊,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指导推动工作。二要建立健全评估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开展对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的量化评估,发布年度评估报告,逐步建立评估监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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