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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1]67号
【颁布时间】 2011-09-26
【实施时间】 2011-09-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6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哈尔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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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全民健身等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图书阅览室建设要有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读物。发挥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对残疾人康复健身的推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踊跃参加国内、国际比赛和演出,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演员给予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2015年前应当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室,并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建设,不断增加盲文图书及有声资料的品种和数量。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残疾人创作和残疾人题材的图书、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的扶持力度。2015年前,有条件的县(市)以上电视台开设手语节目。(由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残联负责)

  

  (十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要有专人负责残疾人法律救助的日常管理工作,并通过社会化工作方式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和信访应急预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及《哈尔滨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市司法局、市残联负责)

  

  四、主要措施

  

  (十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哈尔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残联理事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建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农委扶贫办、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哈尔滨日报社为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一位领导同志任组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把“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谋划部署和实施。

  

  (十六)完善政策,整合资源。发改、民政、财政、体育、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要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维权、宣传文体、服务设施建设给予优先支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通过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加大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公办民营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

  

  (十七)突出重点,加强宣传。优先发展残疾人需求迫切、受益面广、社会效益好的服务项目,特别是残疾人就业、农村残疾人产业扶贫、基本社会保障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载体,特别要通过免费开办的电视手语节目和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和社会环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依托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联络站,做好对助残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建立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队伍,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建立完善的残疾人需求信息,为他们在康复、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维权咨询、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志愿服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哈尔滨日报社、市残联负责)

  

  (十八)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受政府委托,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两个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残疾人组织,配备好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好人员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残疾人需求与保障档案,做好残疾人需求分析和转介服务,促进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的落实。(市残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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