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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职成[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12-24
【实施时间】 2011-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8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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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

  

  加强新教师培养的整体规划。改革培养院校招生制度,进一步拓宽招生渠道,提高生源质量。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强化企业实践和职业学校实习环节。加快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步伐。加快培养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的教师。鼓励培养院校通过对口支援、委托培养、免费师范生等方式,加大对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的力度。

  

  加快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各地要认真总结“十一五”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项目的做法和经验,制定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与管理办法,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兼职教师推进项目,各地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岗位,解决兼职教师的待遇和管理问题,切实发挥好兼职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他们指导和管理学生的能力,增强学生顶岗实习的效果。

  

  推进教师编制管理制度改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协调和配合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抓紧制订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要积极探索实名编与非实名编相结合、设立附加编等编制配备和管理方法,加强对专兼职教师配备的统筹,不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配置。要研究制定相关的人事政策,建立和完善技能型人才从教的制度,形成更加多元的教师供给机制。

  

  (七)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能力。

  

  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和落实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确保教师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数。要推进教师全员培训,广泛开展新教师上岗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重视公共基础课教师、班主任培训。鼓励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校本培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快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把企业实践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工作机制,搭建实践平台,积极推动企业实践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八)完善培养培训体系,提升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质量。

  

  合理布局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和地方结合产业发展、区域发展需要和教师培养培训需求,依托普通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继续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建立基地工作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基地的区域和专业布局。

  

  全面推进培养培训基地能力建设。基地中的普通本科院校都要建立具有教学、科研和统筹协调职能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加强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和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组建专兼结合的教学和科研队伍,积极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和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深化校企合作机制,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一批教师培养培训专业点,改善基地实验实训条件;开发一批具有职教特色的教师培养课程和教材。

  

  (九)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激发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活力。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充实专业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增加相关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方面的要求,将双师素质基本要求纳入教师资格评价体系。国家按专业大类开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制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办法。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序列,建立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积极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提升教师职业发展空间。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结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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