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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 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省建设厅)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近几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有所加快。到2010年底,全省16个城市、65个县城中,已建成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4座,日处理能力4114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7.95%,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5%。总体看来,目前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相对薄弱,严重影响城市环境改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一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民动员,科学引导原则。引导全民从我做起,践行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产生。 2.坚持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全面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3.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注重城乡统筹、区域规划、设施共享,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入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全省所有城市、县城都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兰州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兰州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其他城市、县城达到30%。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到203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范围向小城镇和乡村延伸,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同期全国平均水平。 二、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 (四)促进源头减量。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气体燃料、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五)推进垃圾分类。城市人民政府要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动员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当前重点要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杜绝污水处理厂含水率大于60%的污泥和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等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六)加强资源利用。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快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