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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利于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加大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降低交易成本,更好地实现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解决当前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是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途径。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在山西具有特殊意义,我省各市要因地制宜,发挥自身经济、地域优势,走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之路,推动我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目标,充分调动各市积极性,通过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切实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带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统筹资源、协同推进”、“鼓励创新、加强规范”的基本原则,结合各市自身的经济结构和人文环境等特点,建立有关部门统筹规划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电子商务协调管理机制,鼓励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解决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带来的新秩序、新规范问题,形成具备山西特色的电子商务应用与服务模式。 三、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目标,我省要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领域和重大示范工程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电子商务在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便百姓生活、改善民生、提高政府管理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示范成效。 我省发展电子商务的目标:到2015年底全省50%以上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30%以上的中小企业经常性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在电子商务服务及相关领域培育第三方综合性服务龙头企业和一批行业专业性服务企业,努力使山西成为全国电子商务服务中等水平地区。 (二)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和完善煤炭交易电子商务,提升产业竞争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二是创建现代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应用服务新模式;三是抓好电子商务在煤炭、焦炭、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和现代商贸流通等行业示范应用。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电子商务政策环境 鼓励开展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及交易行为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试用与推广,探索建立电子凭证应用的基础与环境。研究制定各类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居民和残障人士的电子商务应用,扶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改善电子商务支撑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城市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同时,要以解决网上虚拟主体和网下实体相对应问题为突破口,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行为,打击非法经营者和网络诈骗活动,制定在网上开展相关业务及隐私保护的管理办法;推动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建立保障交易秩序的长效机制。将电子商务专业纳入急需引进人才专业目录。 2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努力克服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的瓶颈,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在线支付、完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推进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优化电子商务通信环境等。通过建立权威、公正、真实的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多样化的社会支付、结算渠道,建设安全可靠的认证服务平台,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系统(网站)和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完善在线资金清算体系,加强业务监督和风险控制,推进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化、标准化;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交易诚信信息共享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加大电子认证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证书的互认证,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认证体系的国际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