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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09-22
【实施时间】 2011-09-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九)承担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十)指导全市有关水务、渔业等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务、渔业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务、渔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水务、渔业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务渔业统计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水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宣传、信访、目标管理工作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务和重要接待工作;承担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二)水资源科(广元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供求分析;组织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划定和管理;负责全市综合、专业和专项规划中有关水资源论证的组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负责取水许可的审批及水资源费的征收;编报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规划方案,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节水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地热水、矿泉水鉴定。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三)规划与建设管理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务行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市管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基本建设和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转报,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水务行业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等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技术监督工作。

  

  (四)供排水管理科

  

  拟订城乡供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定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城乡管网供水管理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城乡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工作;指导供排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排水许可;监督管理城乡污水处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水基础设施使用和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农村水利科(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广元市抗旱服务分队)

  

  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负责全市渠道配套和整治、旱山村治理、病险水库整治等农田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村抗旱及农业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基层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六)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负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市直管区域采砂计划;指导县(区)河道采砂工作;负责全市主要江河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对市管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负责河道管理,拟订重点清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市堤防建设管理。

  

  (七)水土保持科(广元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参与市级管辖范围内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初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广元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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