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九)承担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十)指导全市有关水务、渔业等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务、渔业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务、渔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水务、渔业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务渔业统计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水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宣传、信访、目标管理工作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务和重要接待工作;承担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二)水资源科(广元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供求分析;组织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划定和管理;负责全市综合、专业和专项规划中有关水资源论证的组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负责取水许可的审批及水资源费的征收;编报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规划方案,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节水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地热水、矿泉水鉴定。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三)规划与建设管理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务行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市管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基本建设和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转报,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水务行业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等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技术监督工作。 (四)供排水管理科 拟订城乡供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定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城乡管网供水管理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城乡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工作;指导供排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排水许可;监督管理城乡污水处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水基础设施使用和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农村水利科(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广元市抗旱服务分队) 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负责全市渠道配套和整治、旱山村治理、病险水库整治等农田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村抗旱及农业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基层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六)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负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市直管区域采砂计划;指导县(区)河道采砂工作;负责全市主要江河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对市管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负责河道管理,拟订重点清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市堤防建设管理。 (七)水土保持科(广元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参与市级管辖范围内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初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广元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