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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09-22
【实施时间】 2011-09-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八)水产渔政科

  

  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和水产工作政策;负责全市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行政审批;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

  

  (九)防汛抗旱科(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编制全市度汛应急工作和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抗旱预案,指导全市抗旱工作;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指导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洪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洪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防汛通信和预警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市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行政审批科

  

  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财务科

  

  组织编制、上报行业财务及项目资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对水务行业专项经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业财务进行指导;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市级和指导县区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二)人事科

  

  承办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应用和技术推广;负责实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考核;指导水务行业职工队伍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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