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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出国(境)人员政审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信访审计的调查核实。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4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广元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一)县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县区党委为主的体制。县区党委在任免、调动、奖惩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市审计局的意见。市审计局协助县区党委加强对县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考察了解,经常反映情况,主动提出领导班子配备、调整的建议。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