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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2012年我市春运期间客运量将达 950.7万人次,同比增长6.8%。2012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春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春运工作组织难度较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要求和市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确保实现安全无事故、旅客无滞留、服务无投诉的目标,现就做好2012年我市春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只升华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天津警备区司令部、武警天津总队司令部、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政府、红桥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交通集团、公交集团、市邮政公司、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航天津分公司、市客管办、天津城投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电话:24539322、24539334,夜间值班电话:24539362。 市交通港口局等运输组织部门以及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和部门的春运组织工作。各运输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工作;根据春运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深入一线,为职工送温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重点道路、桥梁路段的养护,做好易堵地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强化道口、渡口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对投入春运的车(包括地铁、轻轨等,下同)、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及设施提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要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打击"拉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要利用检测仪器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三、科学安排运力,强化运输保障 全市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客流高度集中的特点,科学安排运力,加强运输组织,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民航、道路、水运客运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和预案,增加中短途和旅游热线运力的投放。要搞好铁路、民航、道路、水运联运,充分发挥旅客联运综合服务作用。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港口、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科学调度,方便旅客换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