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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和礼花弹生产经营企业转包、分包等专项治理。冶金行业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建筑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严格落实建筑行业“十条禁令”,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发生。消防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 5.以预防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为重点的排污及有限空间作业。工业领域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政领域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农村沼气池等由自治区农牧厅牵头,开展预防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禁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6.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做到“四查”: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运行前及运行过程中的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自治区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二)强化整改,着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新装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实验,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为配合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区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延期,在深化治理成效上下功夫。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的各牵头单位,要迅速启动整治工作,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促进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落实、日趋完善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要认真落实危险性作业安全许可制度、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要完善督查督办和激励机制,确保现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自治区安监局要会同政府法制办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法规的制定、修定、评定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行业规范的制定、修定、评定工作,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齐全配套的制度保障。各类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尤其是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促进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监管、严格考核,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三大责任”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类企业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0〕56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