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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2
【实施时间】 2011-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2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审计信息化推进工程

[接上页]


  (七)加快审计信息化队伍建设。加大人才聚集和培训力度,整合现有各类审计信息化人才。争取到“十二五”末,全省审计机关基本构建包括审计信息化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应用人才在内较为完备的审计信息化人才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审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信息化工作,加快“金审工程”建设步伐。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金审工程”建设,将“金审工程”资金列入计划,加大工程推进力度。各级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为规划建设审计专网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确保审计专网稳定、高效运行。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审计信息化工作机构、人员和技术装备建设,努力做好项目立项准备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启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积极配合审计信息系统开发使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在开发、建设会计核算软件、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时,严格执行《财经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等国家标准,为审计机关预留数据接口。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业务电子数据,不断丰富和完善审计数据中心的数据库,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联网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

  

  (三)完善审计信息化相关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审计信息化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系统运行与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审计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监管,保证资金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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