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深入学习宣传电力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的要求,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等重要规范性文件。总结电力体制改革的成果和电力监管工作的经验,研究修改完善《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结合监管工作重点,深入宣传《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 (五)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使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同时,不断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要广泛向电力行业和人民群众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重点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和培训,深刻领会《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对行政执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掌握《行政强制法》的各项规定,并在行政执法中自觉贯彻执行。 (六)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岗位职责有关的专业法。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学习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学习《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认真学习《价格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财务监管;认真学习《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稽查工作;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市场准入监管;认真学习《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电力监管工作人员的保密观念,做好保密工作。通过各类专业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水平。 (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监管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监管。认真贯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监管的意见》(电监政法〔2006〕10号),进一步完善依法监管体制和机制,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客观评价电力监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围绕群众特别关注的电力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贯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八)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要结合实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专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以保障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发展为主题,不断增强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依法监管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把法制教育融入监管和服务过程中,提高依法监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同时,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电力监管机构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三、对象和要求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电力监管机构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落实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监管、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继续推进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监管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他们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电力监管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在新进人员录用中,要注重测试应考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全体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电力监管政策法规,充分发挥专业法制宣传教育教材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学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