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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工作。各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广告业发展工作的研究,根据实际,制定广告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完善相关产业政策。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广告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建立相应工作协调制度,会同财政、税务、金融、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房管、城乡建设、教育、文化广播新闻出版、科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广告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解决广告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全市广告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广告产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加强产业发展政策和广告监管制度理论研究,积极促成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相关政策,推动工作开展。鼓励广告产业理论创新和拓展,加快广告与品牌的理论体系建设,促进广告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的广告业调查统计制度,完善广告产业调查统计方法和指导体系,加强广告产业信息统计和预算的系统性、权威性,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广告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广告企业广告数据的统计申报和管理,定期对广告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核实检查,为广告市场提供科学准确、完整及时的数据服务。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建设广告监管和自律信息发布共享平台,为宏观监管和投资主体的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强化行业组织在促进广告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发挥广告协会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广告协会建立广告企业信用评价和企业资质评级体系。扶持一批经营效益好、社会信誉高的骨干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广告行业秩序,提升行业形象。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制定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