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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1-12-30
【实施时间】 2011-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5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

[接上页]


  3、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提供完善配套服务。研究制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促进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各类文化企业发展。积极扶持文化产权、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交易平台的规范发展。办好中国南京文化创意产业交易会等重点会展。创新商业模式,引导和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六、展现城市新形象,彰显国际人文都市风范

  

  1、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延伸城市文化脉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严格执行紫线管理规定和古城保护强制性规定。推进明孝陵、明故宫、石头城、汤山南京人化石地点、大报恩寺、牛首山等遗址保护,建成4-5处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加强近现代工业遗产和教育遗产的有效保护,建成一批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名镇(村)。打造老城南、颐和路等历史文化街区,重视老字号保护与发展,加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做好明城墙和民国建筑群保护、管理和利用,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建设中国科举、六朝、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宁织造府等精品博物馆。

  

  2、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展示现代都市文明。以“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等重大文化会展为载体,打造创新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的城市文化活动品牌。以改革重组后的演艺集团为载体,进一步做大杂技、歌舞、民乐、越剧等传统文艺团体品牌。以文化街区和人文景区为重要窗口,打造南京文化主题街区及文化主题公园品牌。以南京云锦、南京金箔、金陵剪纸、雨花石艺术品、秦淮灯彩为代表的传统工艺品和原创动漫、工业及建筑设计为代表的现代创意产品为依托,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品牌。加快新街口、河西新城、南部新城等都市中心的提档升级,建成现代都市风貌代表区。

  

  3、创新对外传播平台,积极推动公共外交。借助央视海外频道、中国网络电视台和境外华文媒体等平台,结合重要会展及重大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引进世界顶尖广告公司和策划团队,整体设计包装南京优势文化资源,重点推介“史前文化”、“六朝文化”、“明代文化”、“民国文化”、“红色文化”、“佛教文化”、“青奥文化”等品牌。聘请外籍人士,用母语创作以南京为题材的新闻、纪实、文学、影视和外宣作品。评选和利用好“南京对外文化交流基地”、“南京对外文化交流使者”,建立“南京对外文化交流资源库”,大力开展民间外宣活动,吸引更多外籍人士来宁投资、工作和生活。

  

  七、集聚人才新优势,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

  

  1、重视发现培养引进,打造文化人才高地。建立南京文化人才资源库,制订实施中长期文化人才培养规划和引进计划,使南京成为文化人才的集聚地和培育中心。加强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不同领域不同门类造就一批文化名家、文化领军人才、文化后备人才、“非遗”和特色文化传承人。加强文化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有较大影响、有发展前景的领军型和青年文化创业人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深入基层、服务基层。

  

  2、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营造人才成长氛围。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设立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办文化企业的文化人才给予重点扶持。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

  

  3、放大名人精品效应,壮大文化人才规模。提升“十大文化名人精品”、“年度杰出文化人物”、“十大文化产业名人”等评选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推出更多群众欢迎、市场认可,有全国和国际影响的文艺大家和文化创业家。关心支持文化名人名家的创作生产,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给予重奖。加大文化人才宣传推介力度,支持中青年优秀人才举办个人专场展演展览,提高他们在国内外和行业内外的知名度、影响力。发挥文化名人的示范作用,引导全市文化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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