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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1-12-30
【实施时间】 2011-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5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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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开创改革新局面,健全文化管理体制机制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文化执法管理。完善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统一指导、统领规划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政企、政事、政资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强化政府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基本制度和地方性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准入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2、改革文化管理体制,激发生产经营活力。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对市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评估考核。按照事业与企业分开和宣传与经营分离的原则,推进南京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资产关系。充分发挥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作为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运营主体、新兴文化业态投资主体和重大文化项目投融资主体的平台功能。整合市属文艺院团资源,成立南京市演艺集团公司,建立扶持转制院团公司发展的长效机制。对南京文物公司实行转企改制,放大“十竹斋”品牌效应。深化非时政类报刊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完善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加强绩效评估考核。

  

  3、优化资源配置结构,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主导作用,鼓励同类市场主体的联合重组。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文化事业产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改制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聚集区建设,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多元投入格局。培育发展文化经纪代理、投资咨询、评估鉴定、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和人才流动。推动社会文化团体和文化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在职称评定、行风监督、教育培训、资格认证、专业评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九、建立工作新格局,优化文化改革发展环境

  

  1、加强宏观协调管理,推进各方联动合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作用,通过立法、监督、提案等多种方式参与推进文化建设。加强省市合作,建设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导示范区。加强部门协同,积极落实重大文化项目、财政保障、人才政策、金融配套、科技支撑等任务。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到2%以上。逐步提高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规模,2012年市级财政安排不少于1亿元,其中用于文化事业发展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建立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全面落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文化发展用地优先供给,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放开市场、放宽准入、创新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推行文化产业全行业统计,增强统计数据的全面性、科学性。

  

  3、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发展成效纳入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建立文化改革发展工作责任推进机制,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举措,狠抓任务落实,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强化文化绩效考评工作,健全联系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企业的跟踪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推进工作的激励督促机制。

  

  4、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形成文化创造合力。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支持群众依法创办文化团体,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建设水平。依托重大节庆、传统节日和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积极搭建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制定实施参与文化建设的奖励扶持政策,调动社会各方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文化创造新经验,为推动文化建设广开活力之源、提供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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