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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以下称“两个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2号)、《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3号)精神,现就我区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我区干旱、暴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大雾、低温冷害、霜冻等气象灾害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呈加剧趋势。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气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系列部署,不断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为有效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作出了不懈努力。但总体来看,我区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仍相对滞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不高,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强“两个体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也是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灾避灾减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气象事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加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提升气象服务“三农”水平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快“两个体系”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区形成比较健全的“两个体系”,农村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村气象灾害损失和因灾死亡人数减少10%以上,农民享受气象保障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加强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区粮食增产目标,抓紧规划建设农业气象土壤水分观测站网、作物长势动态监测站网和农用天气预报系统,广泛开展土壤墒情动态监测、作物长势动态监测以及农业气象动态影响评价,改善农用天气预报服务,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和粮食作物产量预测预报。搞好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气象信息服务示范点建设,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各级气象部门要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大力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挖掘粮食生产潜力,确保粮食生产灾年少减产、平年能增产、丰年多增产。 (二)加强现代农业气象保障服务。要围绕全区120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和特色种养业,抓紧规划建设示范基地气象监测站,广泛开展特色优势农业气象预报服务、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保障枸杞、清真牛羊肉、奶业、瓜菜等战略性主导产业和淡水鱼、葡萄、红枣、优质牧草、农作物制种等特色产业健康发展。要主动面向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创新气象服务模式,开展专项气象服务。抓好自治区、市、县三级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开展农业气象保险试点,发挥政策性保险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三)加强防灾减灾监测站网和设施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农村气象站网建设,加强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监测预报。各级气象部门要重点开展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实现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强降雨的自动监测。建设自治区、市两级极轨卫星资料接收处理平台,提高气象灾害遥感监测能力。加强标准化防雹增雨作业点建设,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努力减轻干旱、冰雹等造成的损失。加强雷电多发易发区防雷电设施建设,在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重要集镇实现全覆盖。完善农村电力、通信、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防雷电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快完善气象灾害预警机制。要抓紧抓好精细化气象灾害区划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重点围绕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西北草原荒漠化防治、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国家能源基地建设和呼包银、陕甘宁、沿黄城市带等重点经济发展区,做好气候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健全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等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各级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体系和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覆盖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手机短信气象灾害发布平台,并适时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要抓好乡镇气象协理员和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