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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12-02
【实施时间】 2011-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6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见

[接上页]
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是“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提升和延伸,是创新政府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今后为农服务的重要平台。省里将把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各级农口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指导;机构编制、人力社保等部门要根据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职能和承担的任务,保障必要的编制和人员配备;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保障必要的建设、人员和工作等经费;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落实用地指标;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指导和服务力度;教育部门要加强农业类学科建设和学生培养;其他有关部门都要大力支持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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