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积极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要着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坚持专题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经常督查相结合、典型示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三个文件的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强化对文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和引导广大干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恪守职业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司法礼仪,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全国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知识竞赛。 3、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和基础设施规范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图书馆(阅览室)、院史(荣誉)室和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增加图书、期刊和电子阅览终端数量,配置文体活动器材和设施,为广大干警提供良好学习和生活条件,激发干警职业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积极创办具有特色的内部刊物,增加各级法院内网和外网的文化含量,加强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和公用区域的文化氛围烘托,积极营造弘扬法治精神、弘扬人民法院司法理念、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环境氛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法院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和文化建设工作制度,提高法院文化建设规范化水平。 4、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调查研究。各级人民法院要着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围绕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着力解决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促进法院文化建设水平整体提高。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将专题研讨法院文化建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5、加强对法院干警的人文关怀。各级人民法院要针对干警审判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实际,积极开展有益干警身心的文体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对相关人员开展心理咨询疏导技能培训,促进干警保持身心健康。建立健全法院干警关怀帮扶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营造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工作环境。 (二)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的目标,坚持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加强学习与强化实践相结合,着力提升法院干警履行职责的核心能力。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的集中培训。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以法院领导干部、一线法官、青年法官为重点,扎实抓好各级各类培训,确保全员培训任务落实。突出抓好新任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任职培训、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主题培训和基层法官全员轮训,注重在贴近审判实践、强化能力训练、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领导能力,提高干警正确理解、把握、运用法律和政策、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举办新任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任职培训班;深入推进高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主题培训;组织实施新一轮全国法院基层法官全员轮训;建立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法官教学案例库”、“精品课件库”和“现场教学基地”。 2、广泛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立足岗位、服务实践、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区分不同岗位和审判业务领域,采取“法官教法官”等形式,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按照条块结合、条线为主、自下而上、逐级展开的组织方式,采取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考核比武等具体形式,广泛开展司法业务技能竞赛,组织评选办案标兵,激励促进干警提升司法能力。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会同各相关业务部门,在各地法院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3、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营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搭建紧贴审判、服务审判的团队学习平台,提供内容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周到便捷的学习服务,健全完善学习的组织推动、检查考核、激励约束、成果转化等制度机制,促使广大干警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进一步提升岗位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吸收各地法院经验和成果,研究提出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的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