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2012]10号
【颁布时间】 2012-01-16
【实施时间】 2012-0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6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进一步推进干警多岗位锻炼。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行上下级法院干警双向交叉挂职,坚持新招录干警下基层锻炼,实行法官到立案信访窗口短期轮岗锻炼,促使干警全面提升素质能力,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总结推广“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经验,把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有效做法长期坚持下去,通过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回访当事人、接受社会评议等形式,促进干警提高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实际能力。

  

  三、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从法院工作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推动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扎实推进,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坚持把主题实践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来抓,与审判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考核。各级人民法院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谋划部署、督促指导等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政工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实践特色,注重解决问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贴近审判、贴近干警、贴近实践,注重突出审判业务部门的主体地位,发挥审判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从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安排活动内容,针对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设计具体载体,注重在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把主题实践活动成效体现在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上,防止和克服开展活动与审判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三)强化督促指导,营造浓厚氛围。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查、会议交流、编发简报、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本院各部门和下级法院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发展,并把开展活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审判》杂志、《政工通讯》内刊、《主题实践活动简报》等载体,反映活动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展示活动成效,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最高人民法院编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材料之四》,供各级人民法院干警学习使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