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第六,加强监管标准化建设,建立保险经营和服务评价标准。一是建立保险机构经营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监管体系,按照客观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原则,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状况、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社会贡献等方面,健全综合评价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建立正确的企业发展价值观,突出内涵式发展导向,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二是建立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根据产险、寿险、保险中介等不同的服务类型,建立覆盖保险销售、承保、回访、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改进服务质量。三是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统一标准。认真研究梳理现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健全监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法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监管随意性。 五、关于监管自身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任务艰巨繁重。保险监管系统要更好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必须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管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保险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与历史较久的国家部委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相比,都还存在较大差距。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管人才作为保险监管事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以培养和造就三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抓好以“一把手”工程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建设。只有一流的“一把手”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局和部门领导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干部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监管工作业绩,“一把手”整体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对于保险监管事业起着决定性作用。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一把手”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充实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配强各局、各部门的“一把手”,注重把有宏观战略思维、全球金融视野、丰富监管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廉洁自律意识强的优秀干部,放到“一把手”岗位上。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要不断提高推动行业改进服务的本领,依法严格监管市场的本领,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本领,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本领。完善干部调训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重点培训。 第二,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监管局、各部门要立足未来5-10年甚至更远的工作需要,把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发现人才为重点,以培养人才为基础,以用好人才为目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监管能力较强、专业知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局、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后备干部到艰苦地区、不同岗位和监管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增进对行业的感情,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的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对表现优秀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对不思进取的要坚决予以淘汰。通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险监管事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第三,抓好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保险监管需要一支熟悉金融、财务、精算、法律、资产管理等知识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要根据保险监管事业发展的需要,尊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规律,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机制制度,抓紧培养一大批熟悉规则、精通业务的专家型监管干部,包括精算师、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才。注意吸纳有市场经验、有专业资格的中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加入监管干部队伍。积极探索行政序列和专业技术序列“两条腿走路”的新路子,建立符合保监会特色的专业技术序列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加大专业技术监管岗位设置力度,拓宽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创造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 在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在选拔、使用、培养和激励人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创新。坚持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一方面,抓紧完善全员岗位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机制。利用境外著名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拓宽监管干部的国际视野。初步计划,在三年内将保险监管业务骨干轮训一遍。另一方面,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将业内和业外、基层和高端、国内和海外等渠道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渐推行干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锻炼、与保险公司互派干部挂职等制度。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努力营造正确的用人导向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今年,要拿出部分司局级领导干部岗位,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对干部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