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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9.进一步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与编制工作。深化“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体的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对新立项的一批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单位的指导和交流,开展课程标准编制相关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对完成开发任务的项目进行评审。继续完善和修订部分已开发的专业教学标准。 10.继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教学质量评估。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质量常态评估形式和方法,修订与完善教学质量网上评估系统,组织教学指导专家对学校进行教学工作实地抽查。 (四)推动“双师制”教学团队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11.广泛开展校长、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及新教师培训。依托市“双名”基地和专业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进一步提高校长的改革创新意识、决策执行能力以及学校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专业骨干教师的市级培训,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学习培训平台。开展职业教育理念、师德素养、岗位核心技能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新教师市级专项培训。 12.共建“双师型”教师企业培训实践基地。依托相关行业、大中型企业和职业教育集团,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在社会信誉高、校企合作紧密和教师培训效果好的企业中,遴选10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师资企业实践基地,更好满足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展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增加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13.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评估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本市中职校教师职务培训学时认定和发证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做好教师“360、540”培训学时认证工作。实施校本培训备案制,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及校本培训。 14.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完成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建设工作,成立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大对培训课程和教材的研究与开发,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5.积极做好市级专业骨干教师优秀学员的出国培训工作。继续支持有基础、有影响力的出国培训项目,邀请境外专家来沪交流讲学,加强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中职教师培训渠道,加大对培训成果的总结和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及影响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借鉴国际先进职教办学模式的中职校长和教师。 (五)提升实训中心能级,增强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 16.深化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工作。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公共性、服务性、开放性”功能,研究制定开放实训中心的星级评定办法。加大对星级开放实训中心的扶持力度,提升开放实训中心的能级,在充分满足学校教学和实训需要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17.全面推进《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组织专家对通过评审的49所中职校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方案的有效落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化应用支撑环境,建设高标准的数字化校园以及若干创新实验室和智慧教室。引导学校加大教师信息化素养培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18.继续保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稳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招生计划,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做好上海户籍生源的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职校的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招生计划。充分利用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鼓励中职校扩大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 19.积极做好西藏、新疆内地中职班招生和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西藏、新疆内地中职班招生和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好对口支援地区职业教育援助任务,进一步完善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联合招生、异地合作办学工作。鼓励支持东西部合作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校长、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合作交流和培训。 (六)培养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20.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中职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组织新一轮中职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全面实施《上海市中职学生成长手册》,培养中职学生自信心和进取心,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培育德育品牌,开展中职德育优秀项目评选,逐步形成工作特色。促进学生德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紧密融合,举办中职校长德育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