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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107.全面完成新一轮1200公里村道建设任务。(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规划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08.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北部山区43个贫困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农业局、规划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09.加快山区农村光纤入户,提高山区农村无线通讯服务质量。(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0.推广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加快普及无害化粪池和卫生厕所。(分管市领导:谢晓丹;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参与单位:市农业局、规划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1.继续推进乡镇路灯建设工程。(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建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广州供电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城投集团) (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12.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站。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3.实施面向农村地区学校的“名校对口扶持工程”,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4.基本完成25所中心镇医院、镇卫生院和370个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构建农村30分钟医疗服务圈。(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农业局、规划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5.普及“农家书屋”,扩大农村“十里文化圈”覆盖面。(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6.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新型农民8000名。(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五)完善城乡一体化长效机制。 117.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林权“四权”合法流转。进一步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制度,完成兑现农村留用地历史欠账,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参与单位:市建委、农业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18.整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19.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20.全面完成广州与梅州、阳江、茂名对口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做好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协作办;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 121.做好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着力提振广州城市精神 (一)深化文明城市建设。 122.进一步完善文明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文明城市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向镇村延伸、向深层次拓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新时期现代城市人文精神。发挥舆论在弘扬正气、扬善抑恶和道德伦理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倡导社会志愿服务和爱心互助,积极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整体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