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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广州航运交易所。(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广州港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金融办) 19.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双百工程”。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市场,建设股权投资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汽车金融、贸易金融、航运物流金融、消费金融等业务,推进社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承办2012广东国际金融博览会,扩大广州金融影响力。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金融合作。(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外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五)助推企业做强做大。 20.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董事会制度和企业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办、文资办) 21.制定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型创新企业发展。(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2.选择100家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争取一批企业进入全国企业500强和服务业企业500强,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外经贸局、国资委、旅游局、金融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六)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23.完善低碳经济政策法规体系,制定相应规划指引。(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国资委、法制办,市府研究室) 24.推动高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建设一批低碳产业基地,打造低碳经济的龙头企业。(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国资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25.继续推进“退二”企业搬迁和“双转移”工作。(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参与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国资委、规划局、统计局、安监局、“三旧”改造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26.抓好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推广清洁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规划局、供销总社,各区、县级市政府) 27.实施建筑节能和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建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规划局、住房保障办,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28.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建设低碳社区,构建低碳交通体系,推行公共机构节能。(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交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七)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29.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提升“广州质量”。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资助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力争80家以上国内外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广州,完成150项以上标准及技术规范制(修)订,叫响“广州标准”。加快建设质量技术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新建2个国家质量检测中心。(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房管局、建委、国资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认真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30.稳定“菜篮子”价格。 (1)资助建设100家平价商店。(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供销总社;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