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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1-12
【实施时间】 2012-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9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2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2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建发〔2012〕1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2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此《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制定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方案,并严格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2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2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一、基本工作目标

  

  (一)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控制在指标之内。

  

  (二)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加强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突出抓好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工作,为提高本市空气质量做出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以修改《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为契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修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整体提升脚手架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对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完善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管理工作。

  

  (二)严控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工作,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试行跟踪管理,确保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出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动态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实时掌握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基本信息、工程进度、风险处置等情况。

  

  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及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强化第三方安装验收检测制度,探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资信等级评定制度,强化对租赁企业的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继续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工作,加强安全质量状态评估与监督执法的对接,切实做好重大风险源监控工作。强化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专家库的作用,强化对专项方案论证和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控。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通过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大对发生事故和日常执法力度较小区县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在网格检查月报中通报批评。根据不同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加强对起重机械的专项执法检查,对起重机械备案情况、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审查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委托检测机构对起重机械实体进行检测,重点对发生起重机械事故、管理不到位等重点租赁企业的起重机械进行抽检。二是开展深基坑的专项治理。申请专项经费,聘请专家对重点深基坑进行抽查,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大型脚手架、地下管线、临时用电的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做好防汛工作,重点做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和深基坑的防汛检查。五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民工宿舍的消防安全,做好建筑工地的火灾防控工作。

  

  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严格追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单位及执业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劳务企业的责任追查力度。加强对重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核查,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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