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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1-12
【实施时间】 2012-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9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2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四)狠抓施工扬尘治理,提升施工现场整体形象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标准化达标工作,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同时将扬尘控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市、区安全监督机构的网格检查,加大检查力度,严控扬尘污染。开展“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创建活动,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考核,弥补“一查定结果”的不足,树立“绿色文明安全样板工地”,在全市推广样板工地的做法,推动全市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的普遍提高。为全面落实施工现场“五个100%”,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地开展扬尘治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继续做好洗轮机推广工作,拓宽设备选型范围,充分调动各施工单位积极性,并探索租赁使用新模式;积极推广降尘的先进技术及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建筑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密闭存放以及专业化运输、消纳等管理措施,为提高空气质量作出贡献。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对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移送的对企业的执法查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实施资质动态管理,进行记分,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扬尘污染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在北京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

  

  (五)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加强安全监督机构的建设,研究安全协管员聘用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协管员的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工作,规范安全监督人员行为。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分解,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向各区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切实落实属地监管作用,将事故数量严格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六)其他工作

  

  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和配合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火灾防控、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预防煤气中毒、内部保卫等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附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2年安全生产网格检查计划

  


  市、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力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组织网格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月报形式上报。市、区网格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一月:消防设施配备和“动火证”的落实;对民工进行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春节前保卫消防制度和值班制度。

  

  二月:消防设施配备和“动火证”的落实;对民工进行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春节期间保卫消防制度和值班制度。

  

  三月:劳务人员安全教育;两会周边工地的文明施工;深基坑冻融后的安全;临时设施的搭建;绿色文明施工。

  

  四月:绿色文明施工;液化气的安全使用;深基坑、高支模的实体安全。

  

  五月:绿色文明施工;深基坑和高支模的实体安全。

  

  六月:安全生产月工作;防汛预案的制定及防汛安全;中、高考周边工地文明施工。

  

  七月:绿色文明施工;临时用电;防汛安全;食品、卫生及防疫。

  

  八月:绿色文明施工;临时用电;防汛安全;食品、卫生及防疫。

  

  九月:国庆节前安全检查;生活区安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十月:绿色文明施工;液化气的安全使用;有限空间检查。

  

  十一月:绿色文明施工;消防设施配备和“动火证”的落实。

  

  十二月:消防设施配备和“动火证”的落实;对民工进行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冬季取暖。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增加专项检查。同时还将聘请检测机构对起重机械的实体安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聘请专家对深基坑和地铁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网格组要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区县和企业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隐患突出的工程参建单位在月报中进行通报批评。区(县)级网格检查的重点内容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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