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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需要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2件)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法制办起草),山东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省法制办起草)。 三、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22件) 山东省电子签名认证管理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山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省教育厅起草),山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省科技厅起草),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修订)(省民委起草),山东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修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房屋登记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省交通运输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省水利厅起草),山东省抗旱条例(省水利厅起草),山东省农药管理条例(省农业厅起草),山东省海砂管理条例(省海洋与渔业厅起草),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省文化厅起草),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省卫生厅起草),山东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省环保厅起草),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省卫生厅起草),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修订)(省体育局起草),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省工商局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订)(省人防办起草),山东省金融业发展促进条例(省金融办起草)。 省政府规章 一、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1件) (一)为了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规定(省法制办起草)。 (二)为了加强建筑企业劳动保障金管理,维护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障金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三)为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山东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省法制办起草)。 (四)为了提高城市防火灭火能力,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修订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省公安厅起草)。 (五)为了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制定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省物价局起草)。 (六)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山东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省质监局起草)。 (七)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制定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财政厅起草)。 (八)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安监局起草)。 (九)为了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山东省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省水利厅起草)。 (十)为了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起草)。 (十一)为了建立长效稳定的残疾人就业机制,保障残疾人的基本劳动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山东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省残联起草)。 二、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立法项目(25件) (一)深化改革开放,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6件)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物价局起草),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省海洋与渔业厅起草),山东省官方兽医管理办法(省畜牧兽医局起草),山东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修订)(省国土资源厅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