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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1-11
【实施时间】 2012-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9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质量立省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接上页]


  (十)完善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办法,发挥政府奖励的引导示范作用。引导全省各类组织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国际质量管理先进技术和方法,走质量引领发展道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团。(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

  

  (十一)加大政府质量奖励力度。完善政府奖励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表彰一批质量长期稳定、质量技术标准水平达到国内或世界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居同行前列、消费者或用户满意水平高、质量管理水平高、长期诚信经营的知名品牌和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各省辖市政府)

  

  (十二)大力提升我省旅游行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在旅游景区推广云台山旅游风景区先进管理经验。(牵头单位:省旅游局;配合单位:省质监局、商务厅、工商局、林业厅)

  

  (十三)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省情的标准化工作发展战略和规划,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我省优势技术或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我省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数量保持在50个以上,新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5个以上、国家与行业标准300个以上,我省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00个以上,全省大宗农产品安全指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环保厅、水利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加快构建全省标准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增强中小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检验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标准化水平。建立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整合标准信息资源,加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厅、卫生厅、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省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五)以认证认可为手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以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到2012年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80%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局)

  

  (十六)建设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将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先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质监系统省级产品质量、加工食品、纤维检验、特种设备检验和计量检定等机构,合并同类实验室和相似职能板块,重点补充重大项目、高精尖项目检验检测大型仪器设备和高端检验检测装备。(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质监局;配合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十七)新建10个以上国家级质检中心和100个左右省级质检中心。依托产业集群布局新建10个以上高水平的国家级质检中心,构建重大基础性先进技术检验检测平台体系。结合全省产业集聚区产业特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工业产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统分结合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平台,形成综合性平台和专业性平台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检验检测平台体系。省财政重点支持省级建设的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等省级以上平台,并对省辖市、县(市、区)主导建设的省级以上平台给予适当补助。(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厅、省政府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畜牧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八)建立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全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厅、省政府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畜牧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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