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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发[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1-10
【实施时间】 2012-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9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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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立多元化的水利投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向国内外各类银行贷款和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建设;在城市或临近城市建设防洪工程,通过工程建设可以获得新增土地的,以土地置换建设资金,实行开发性建设;对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合理划分社会公益性和经营问题;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的机制和方式,调动广大农民、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等各方面参与治理水土流失、开发水土资源的积极性,争取多渠道投入,为水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完善水价政策体系。运用价格手段,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使水利工程运行费得到合理补偿,保证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规,建立和完善城市、农村水价政策机制,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四)规范建设程序,加强建设管理。

  

  1.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前期工作管理中,逐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当资质和较高信誉的勘测设计单位。

  

  2.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继续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水利建筑市场准入机制和清除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严禁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水利工程。

  

  3.加强质工程量管理。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法人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全程质量跟踪,切实保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公正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五)争取社会支持,共同组织实施。水利发展规划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和实施,要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认识程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水利工作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水利改革的趋势和方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利建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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