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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1〕2511号)、原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深交〔2006〕440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局核发货运车辆ic卡道路运输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深交〔2009〕257号)以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厅局《关于强制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通知》(粤安监〔2009〕6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规范货运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我局决定开展2011年度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为契机,围绕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发展的主线,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全面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责任制,每一次车辆审验都是对企业和车辆的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做到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严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执行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促进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11年度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的组织领导,顺利有序推进审验工作,成立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货运车辆审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甫伶(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 川(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刘贵明(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调研员) 成 员:综合科、科技智能科、窗口和综合业务科、安全管理科、危险品运输管理科、集装箱运输管理科、普通货运管理科、各行政服务窗口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川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窗口和综合业务科,负责对全市道路货运车辆审验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林海映,联系电话:83177295,传真:83177950。 三、任务分工 (一)窗口和综合业务科(审验办公室) 负责拟定年审工作方案,统筹各个行业管理科及各行政服务窗口开展年审工作,对年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政策调整建议及解决方案;负责ic卡《道路运输证》领用、分发、登记、核销工作;配合科技智能科落实各窗口的网络、软件调试以及硬件配置(含制证设备、读卡器、pos机及相关耗材等)的申领和分发;负责省运政系统的业务锁定和解锁等。 (二)综合科 负责各窗口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配置、调剂;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三)科技智能科 负责技术保障,具体落实技术保障及设备配置的实施工作,包括省运政系统的用户管理、站点网络开通、维护,票据打印机、制证设备、读卡器、pos机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数据等全面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丛文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车辆年审的要求调整省运政系统的功能,实现科技手段管理的目标。 (四)安全管理科 负责监督行业管理科加强对货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监督、检查企业的整改情况;承担年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五)危险品运输管理科 负责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年审工作,包括制定危运行业详细年审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对危运行业的车辆年审工作,组织实施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核查,车辆年审材料审验、归档,车辆年审结果录入省运政系统等工作;按照年审要求及标准,结合危运行业经营资质许可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备及执行落实情况、驾驶员和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保购买情况、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情况、专用停车场配备情况、危运车辆gps的安装使用及数据上传至委监控平台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省运政系统和gps监控系统中认真核对、补充、完善企业信息,确保相关数据真实有效,并出具实质审验结果。 (六)集装箱运输管理科 负责全市道路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容器、冷藏保鲜)、重型自卸车(包括泥头车、运砂车、混凝土运输车)、大型物件运输车辆年审工作,包括制定专用运输、重型自卸车与大型物件运输行业详细年审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对专用运输、重型自卸车与大型物件运输行业的年审工作,组织实施对专用运输、重型自卸车与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核查,车辆年审资料、数据录入等工作,重点对所监管的重型货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带有卫星定位功能汽车行驶记录仪进行现场核查;并结合行业安全生产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集装箱运输企业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社保购买情况、挂靠车主签订挂靠合作经营合同情况、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情况、gps的安装使用及数据上传至委监控平台情况及集装箱运输企业的企业、车辆、驾驶员、挂靠车主相关信息变动在集装箱整治系统的录入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在省运政系统和gps监控系统中认真核对、补充、完善企业信息,确保相关数据真实有效,并出具实质审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