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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进一步推动女性参政水平的提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部署和中组部的要求,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推荐输送优秀女性人才工作,促进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的不断提高。密切关注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选举和推选工作,推动出台保障女性比例的具体措施,促进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比上届有新提高。切实抓好明年村级组织换届省份女性进村“两委”工作,大力推广定位产生、专职专选等经验,确保女性进村“两委”的比例大幅提升。加强村“两委”女干部培训工作,帮助她们提高履职能力与水平。注重增强广大妇女的主体意识,调动她们依法有序参与农村和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 (三)着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认真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工作项目评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部署新一轮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争取从明年起,每年对1000万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免费检查、对120万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免费检查。实施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使救助资金真正落实到患病妇女身上。大力实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认真做好“爱心营养包”发放工作,深入开展儿童健康普及教育,改善贫困地区儿童健康状况。推动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加强妇女儿童精神卫生服务,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活动,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四)积极为女性高层次人才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继续牵头做好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项目,完善推进女性人才成长的策略建议,推动出台更多扶持女性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促进女性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认真总结项目成果和经验,加大项目成果的宣传力度,组织好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女性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法律维权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国家反家暴立法进程,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完成反家暴立法立项论证工作,修改完善妇联建议稿。促进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的宣传实施,推动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加大对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监督检查力度。抓住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契机,通过推动依法规范村规民约,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密切关注并跟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的司法实践,认真研究新情况,推动解决新问题,维护妇女儿童在家庭领域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社会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加强妇女内外交流交往,为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各界妇女的团结联谊。完善与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工作联系机制,借助她们的力量,及时反映妇女儿童利益诉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妇女工作机构的联系交流渠道,积极为这些领域的女性参政议政、成才发展提供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港澳台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与港澳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互访交流,办好第四届海峡论坛?海峡妇女论坛,支持各地妇联因地制宜地开展交流活动,共同为促进祖国发展作贡献。 (二)加强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服从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加大中外妇女高层互访工作力度,深化国家交流机制中的妇女交流活动,拓展与重点国家、欧盟成员国妇女组织和机构、欧洲议会的交流,加强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合作,筹备举办中俄妇女文化周,在中美人文交流机制下深化中美女性领导者交流,努力在双边和多边国际妇女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继续做好对发展中国家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小额物资援助工作,拓展国际合作项目,提高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水平。 第六,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着力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坚持党建带妇建,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程建设,在巩固体制内六级妇联组织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纵向进一步向自然村、居民小区、楼栋等最小的社会生活群落延伸,横向进一步向辖区内各个单位拓展。深入调查了解“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建设情况,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着力推进“两新”组织中的妇女组织建设,努力夯实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组织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