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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字[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4
【实施时间】 2012-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1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妇联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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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在巩固发展农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基础上,推动在妇女集中的行业、部门、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领域建设“妇女之家”,使“妇女之家”深深扎根在基层和妇女群众之中,努力做到妇女有需求的时候就能在身边找到“妇女之家”。以“妇女之家”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妇女之家”建设水平,扩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在基层妇女群众中的广泛覆盖,促进特色活动在基层蓬勃开展、服务工作在基层真正见到成效。

  (三)进一步壮大妇联工作队伍。继续大力推动用配备公益岗位、聘用在村和社区任职的女大学生等形式配齐配强基层妇联干部,以有效措施把那些有爱心、有能力、有群众基础的妇女骨干、女带头人和巾帼志愿者吸纳到基层妇联工作队伍中来,发挥好她们的作用。分级分类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妇联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四)进一步拓展妇联工作资源。抓住当前资源要素向基层倾斜的机遇,更加积极主动地争取党政资源、协调社会资源、整合自身资源。已经争取到按妇女人均一元钱标准增加妇联专项工作经费的地方,要从实际出发,精心谋划和实施好使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重点项目。还没有争取到的地方,要锲而不舍地开展工作,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对妇联工作更大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工作经费的落实。

  (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在县以上妇联组织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引导妇联干部坚持重心下移,把力量沉到基层、把心思用到基层,加强与妇女群众的直接联系,把握妇女群众的迫切需求,增进与妇女群众的深厚感情,扎实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的真情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认真落实定期开展妇女需求调研工作制度,突出调研重点,分析特点趋势,形成对策建议,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依托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大力加强妇女问题的理论研究。充分运用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成果,对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和改进妇联统计工作,明确统计指标,规范数据来源,提高工作时效,为妇联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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