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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发[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1-13
【实施时间】 2012-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1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六)加强资源利用。各城市政府要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明确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技术工艺和时限要求,确保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快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在哈尔滨、大庆市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市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试点城市2012年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20%、2013年要达到25%、2014年要达到30%,2015年哈尔滨、大庆市要达到50%、齐齐哈尔市要达到40%、其他城市要达到25%以上。

  

  三、加快建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七)强化规划引导,科学统筹安排。省住建厅要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各地编制生活垃圾设施专项规划的指导,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各城市政府要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各级土地、规划等部门要严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用地审批环节,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

  

  (八)完善收运网络,加快存量治理。各城市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加大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建立收集袋装化、中转和运输密闭化的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到2015年年末,全省市(地)级以上城市要实现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问题。各城市政府要加快存量垃圾治理,限期改造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12年6月1日前,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市要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工作,2012年年底其他城市要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工作。

  

  (九)选择适用技术,提高处理水平。各城市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省住建厅要会同省科技厅、发改委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评估制度,新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须经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后方可在省内推广。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生活垃圾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可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土地资源和污染控制条件较好的城市可采用填埋处理技术。哈尔滨、大庆市等城市要集成多种处理技术,以资源化处理带动无害化处理,统筹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十)加快设施建设,提高运行水平。各城市政府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增加投入、组织协调、简化程序、加快建设。要加强监管、依法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建立运行情况日记录制度,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安装排放监测系统,按月向所在地住建(市容环卫)和环保部门上报监测数据,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在2012年年底前更新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设备,实现联网,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测。

  

  四、强化监管,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建设审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应符合专项规划,建设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关技术标准实施建设,满足质量标准和竣工验收要求。

  

  (十二)严格准入制度。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管理,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在垃圾计量、处置质量、污染物控制、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资金运营等方面加强监管。省住建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管理有关规定。

  

  (十三)建立评价制度。省住建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对全省已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从2012年起开展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否稳定、规范、正常运营纳入上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能稳定规范运营、擅自停运或处理不达标、垃圾处理费转移挪用的,进行行政问责。对考核评价优秀的,要给予奖励,对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责成运营单位限期整改。省住建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坚决将不合格运营以及不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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