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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2-02
【实施时间】 2012-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1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果品产业强省的意见

[接上页]
县级投资5000万元,在果品主产区乡(镇)设立500个病虫害测报点。购置监测工具箱、诱捕器、野外调查、信息采集等测报设施和交通工具等。

  

  附件4:

  
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由果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综合执法体系组成,具体负责全省果品产地环境认定和产品认证,生产过程监管,果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工作。

  一、建设现状

  现有省级果品检验检测机构1个,已取得了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市级果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9个,通过质检部门资质认定1个;县级果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24个,初步具备了果品农药残留速测的能力。全省有1000万亩果树通过了无公害产地认定,省、市、县均设立了果品质量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检验检测机构不健全、仪器设备落后、检测能力弱;果品基地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比例低,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监管任务重,果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人员少、力量薄弱,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省级果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能够满足综合性、多功能检验检测要求,达到国内同类实验室先进水平;组建1个省级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试验室;11个市级检测机构全部通过质检部门资质认定,80个重点县建立果品检验检测机构,并具备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能力;建立省、市、县三级果品质检机构联动机制,及时应对风险排查检测、拉网检测、交叉检测等工作。无公害果品产地认定面积达到2000万亩以上;果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果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和追溯系统基本建立;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果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承担起全省果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投资20300万元,用于建设和完善省、市、县三级果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其中:省级投资1000万元,市、县级投资19300万元。

  (一)安全风险评估预警试验室建设。

  省级投资500万元,用于购置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开展全省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信息发布,以安全风险评估为核心,实行评估、检测、监控、预警、控制一体化,实现果品质量安全由被动应付型转变为主动保障型。

  (二)省级无公害果品产地认定和生产过程监管。

  省级投资500万元,开展2000万亩果树无公害产地检测认定每亩补贴015元,需资金300万元;开发无公害果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电子出证系统软件和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及无公害证书工本费100万元;对3000万亩果品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新增应急处置指挥车、应急通讯、应急检测等先进设备100万元。

  (三)市级果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市级投资3300万元,每个市级检测机构投资300万元,其中:购置流动检测车、气相色谱仪、大气监测仪等环境采样及检测仪器等大型仪器设备200万元;购置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基本设备100万元。

  (四)县级果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

  县级投资16000万元,用于购置流动检测车及农残速测成套设备、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基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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