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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2-02
【实施时间】 2012-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1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

[接上页]
(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网络,不断提高邮政服务质量。

  1.健全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网络。邮政企业要在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整合邮政服务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快便民服务站等邮政服务延伸网点建设,构建覆盖城乡、惠及民众、方便快捷、多方共赢的邮政便民综合服务平台,并充分依托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邮政普遍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加强农村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建设。将邮政普遍服务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抓好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给予重点支持,将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坚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公共服务场所和人员,创新村邮站建设和运行模式,探索建立村邮站运营长效机制。

  3.加强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管理。邮政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强化质量管理考核,开展邮政普遍服务运行状况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用户用邮合法权益,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打造现代邮政服务品牌和管理体系。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邮政普遍服务加快发展。

  1.落实邮政设施建设用地政策。邮政局(所)、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转运站、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等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用地依法划拨,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时,经审批可减缴、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部分。对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邮政普遍服务网点用房,原则上以不高于建筑成本的价格出售给邮政企业使用,邮政企业要严格按照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要求加强管理,确保不挪作他用。

  2.加大邮政普遍服务财政扶持力度。要认真研究制订邮政普遍服务财政扶持政策,根据工作实际,加大对邮政普遍服务财政扶持力度,对邮政企业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形成亏损的,给予一定财政政策扶持,支持省会邮政普遍服务发展。

  3.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将邮政信筒(箱)、邮政报刊亭等纳入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市发改、规划、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办理相关手续。邮政企业依据城乡规划,设置邮政信筒(箱)、邮政报刊亭、阅报橱窗等服务设施,按规定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市有关部门应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积极参与我市承办的文化、经贸、体育等大型活动,推广具有泉城特色的邮政文化产品,并提供便利条件。

  4.保障邮政普遍服务车辆优先通行权。开通邮件运递专用车辆绿色通道,对经核准的邮件运递专用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

  四、有关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邮政普遍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支持保障力度,积极研究协调解决邮政普遍服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市发改、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农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支持邮政普遍服务。邮政企业作为邮政普遍服务的承担主体,要认真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严格执行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积极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不断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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