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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5.认真组织部署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加强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的工作督导,采集发布农机作业需求信息,向广大农机手和服务组织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精心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积极推进跨区作业由机收向机播、机耕、植保等领域扩展,不断扩大作业范围,提高作业效益。指导各地落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政策,努力扩大深松作业面积,提高作业质量。 6.加快推进主产区薄弱环节机械化。举办全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重点加快双季稻产区的机插秧技术推广。积极组织玉米跨区机收作业,重点提高华北、东北地区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完善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重点加快长江中下游地区油菜机播、机收技术示范推广步伐。协调推进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7.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认真抓好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花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分区域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决策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研究建立农机化作业水平考评机制,部署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 8.组织农机投入农业抗灾救灾。密切关注异常天气和农业灾情,及时指导地方农机部门组织开展抗旱排涝、抢收抢种、改种补种、统防统治等农机抗灾作业,积极参与疏浚河道沟渠、修复损毁农田、抢运救灾物资等灾后恢复生产。协调做好农用柴油供应,切实发挥农机在农业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立足抗灾夺丰收。 (三)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加快普及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 9.推进农机化技术创新。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化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注重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协调争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对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农机装备和农机化技术研发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在农业行业科研专项中增加农机化科研项目,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逐步增设农机岗位专家。 10.加快“三型”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认真落实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十二五”规划》,研究年度农机化主推技术,加快推广保护性耕作等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扩大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应用面积。 11.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各地贯彻全国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衔接、两覆盖”政策。研究制订《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规范》,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条件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2.推进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及设施农业发展。组织好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建设,加强对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的指导,及时总结示范成果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召开农机农艺融合座谈会,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重点作物薄弱环节农机农艺技术指导意见。加强设施农业装备技术创新,提升设施高效生产和设施健康养殖科技水平。 13.加强农机实用人才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培训任务和措施。加强农机培训体系建设,积极争取阳光工程培训资金支持,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人员培训。组织重点季节农机技术专项培训活动,举办培训示范班。进一步推动“政企联动”培训深入广泛开展,加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积极培育与规范引导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 14.深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建设活动。积极扩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投入力度,指导各地落实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机库棚建设等扶持政策,不断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点建设标准,公布新一批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点,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企业开展“社企合作”。 15.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题调研,总结发展成效和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组织召开全国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规范和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