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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6.进一步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全面贯彻《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指导各地认真履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职责,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积极开展农机维修人员职业技能鉴定。 (五)完善标准与严格把关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机质量监督管理。 17.加强农机化标准工作。以农机作业质量评价、安全使用规程等为重点,研究提出2013-2015年农机化标准制修订指南目录。加快农机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加强农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 18.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印发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举办培训班,指导各地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编印和发布《2011年全国农业机械化质量报告》。以补贴机具为重点,指导各地开展农机质量调查、重点检查和质量保障督导等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19.加强农机试验鉴定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农机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意见》,召开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进鉴定工作规范化。组织制修订一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加强推广鉴定监督管理,开展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到期复评审,组织开展部级鉴定监督交叉检查。研究完善推广目录评审办法,组织开展推广目录调整工作。 (六)强化执法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努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20.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大力开展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专项治理,严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照,严禁违规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发放牌证,严禁给安全检验不合格的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核发驾驶操作证。督导各地追究违规违法者的责任。加强农机监理装备条件建设。指导地方依照“十二五”农机安全监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继续做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 21.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题,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考评推出100个左右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200名左右“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标兵。适时召开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经验交流会。 22.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会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严格考评标准、程序,推出100个左右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推进“六个一”为主题的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化。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做好农机事故处理指导工作,指导开展事故处理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建立事故分析通报制度。 (七)强化基础和宣传推动相结合,着力提升指导农机化发展的工作水平。 23.加强农机化统计和发展形势分析。做好2011年度农机化统计年报汇总分析工作。修订并重新印发《全国农机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完善全国农机化统计软件。在全国试行畜牧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渔业、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林果业和综合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实地验证。定期对农机化发展趋势做出分析预测。 24.加强农机化新闻宣传。制定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指导系统和行业做好全年宣传工作。加强新闻策划和与媒体沟通,不断掀起农机化宣传高潮,提高新闻宣传效果。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主题采访活动。组织编制发布“农机化网情舆情动态”,做好相关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加强对《中国农机化导报》等农机行业媒体的业务指导。 25.加强行业指导工作。将年度农机化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省区市。加强对部属农机事业单位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的业务指导,加强与农机科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形成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加强系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优良作风,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机行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