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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办发[2012]5号
【颁布时间】 2012-01-18
【实施时间】 2012-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3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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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高标准推进“绿色南京”建设,全面实施“百千万”绿化工程,加快打造滨江风光带、紫金山-玄武湖中央公园、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和一批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地质公园。〔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旅游园林局、中山陵园管理局〕

  

  24、抓紧出台创新举措,加强土地管理和优化土地利用方式,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六、举全市之力,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展开、全面深化、全面整合各项筹备工作,在青奥会和亚青会筹办工作上取得重大进展。〔负责领导:刘以安、陆冰、徐珠宝、徐锦辉、戚鲁〕

  

  25、围绕三个“千日行动计划”,紧扣筹办工作 127 个里程碑节点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协调,高效有序组织推进实施。加强青奥会筹办和服务团队建设,建立健全一流的组织指挥与联络服务体系。完善筹办工作顶层设计,切实落实24字办会理念,坚持办青奥、建城市、惠民生有机结合,丰富规划和计划的内容,指导筹办工作深入推进。〔责任单位:青奥组委执委会、市住建委、河西指挥部〕

  

  26、着力抓好场馆和服务区建设,年内确保完成亚青会、青奥会临建场馆、亚青会永久性比赛和训练场馆维修改造任务,新建场馆全面开工,做好青奥博物馆筹建方案。加快“1+10”城市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际水准大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运行的标准、机制和体系。〔责任单位:青奥组委执委会、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河西指挥部〕

  

  27、突出奥运精神、中国文化和南京元素,精心组织实施开闭幕式方案征集、火炬传递概念、国际青年文化节、城市景观等一系列计划,全方位推进青奥会、亚青会以及南京城市品牌的市场开发。〔责任单位:青奥组委执委会〕

  

  七、加强对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市委出台的“1+5+1”文件体系的落实,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力以赴抓好文化工程项目(载体)建设,整体推进重点文化工作,着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负责领导:陈绍泽、沈健、郑泽光、周谦、徐宁、陆冰、陈刚〕

  

  28、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做大做强媒体集团和文化集团。理顺媒体集团资产关系,明确报业集团和广电集团分别为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实施宣传与经营两分离改革,巩固壮大南京日报社和南京广播电视台等主流舆论阵地;推动广电集团公司、报业集团公司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国资委、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南京广电集团〕

  

  29、发挥市文化集团作为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运营主体、新兴文化业态投资主体和重大文化项目投融资主体的平台功能,建设高品质专业演出平台,盘活艺术品生产经营性资源,延伸影视产业链,开发重大文化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集团〕

  

  30、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着力完善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分类实施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31、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发展文化事业产业,鼓励民营和外资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多途径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改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多元投入格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2、认真抓好初步排出的五十多个文化重点工程项目(载体),推行工程化、项目化工作方法,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五个一批”的思路,严格落实工程项目(载体)建设责任制和倒排计划要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

  

  33、稳步提升文化事业发展水平,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完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4、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重点打造好社区文化广场品牌,推动一批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和基本文化项目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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