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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8、召开法治建设工程推进会,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提升科学决策、规范执法、执行履责能力和水平。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特别是完善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支持政协围绕落实党代会确定的战略部署建言献策,提出高水平对策建议,积极开展民主监督。〔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政府法制办〕 49、引导统一战线为推动南京科学发展汇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双拥工作。提升“法治南京”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双拥办〕 50、健全以提升执行力为重点方向的考评督查推进体系。建立全程跟进的督查制度,创新完善任务到人的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市督察办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的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构建科学到位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使考评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加大奖优罚劣力度,在全市形成全力以赴抓工作推进、抓任务落实的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督察办、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