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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2-07
【实施时间】 2012-0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4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接上页]
项目内容:全市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二)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就业补贴

  项目内容:对8.82万青岛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500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我市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就业,减轻大中专毕业生的求职经济负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

  十、改善市区体育健身条件,新建健身园和健身路径700处

  项目内容:新建健身园100处(含示范健身园7处),新建健身路径600处,对1290处健身路径进行维护维修,实现城市8分钟健身圈。通过项目的实施,缓解居民健身场地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全民健身层次。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七区政府。

  对上述十件实事,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列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进度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内容、具体措施、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组织做好与相关责任单位的分工协作,抓好实施和监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市政府督查室将实行三级目标责任制管理,按月督促检查,加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市办实事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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